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有了“紧箍咒”

编辑:admin 日期:2018-12-21 09:36:17 / 人气:

日前,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,《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》已于近日印发。《办法》从申报立项、资金管理、项目管理、验收管理、监督管理等方面,对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作出规定,有效期3年。
市科技重大专项是市科技主管部门聚焦生物医药、农产品深加工、智能制造与装备、生态环保与新能源、新材料、电子信息等产业,聚焦创新平台建设,支持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、产品和标准的研发攻关以及推广应用示范,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,通过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培养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,组织专家凝练确定推进的市级科技计划,实施周期为2.5年。
《办法》提出,在申报立项方面,市科技局组织凝练市科技重大专项支持领域和方向,会同市财政局发布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年度申报指南,确定申报时间、渠道和方式。项目实行竞争立项,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承担单位,全程留痕。
在资金管理方面,市科技局根据市财政预算,编制市科技重大专项年度补助资金计划,统筹各专项补助资金分配。在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研发投入中,项目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70%,县区财政先行补助不超过15%,市财政按不高于县区补助额度予以补助。市科技重大专项单个项目市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,以“借转补”方式予以支持。
在项目管理方面,我市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,向社会公开财政资金支持科研项目的立项信息、验收结果等,接受社会监督。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立项、主要研究人员、资金使用、设备购置以及研究成果等情况,接受内部监督。
我市将完善科研信用管理,建立科技计划信用记录制度。建立“黑名单”制度,将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记入“黑名单”,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请财政资助项目或参与项目管理的资格。我市将建立内部管控机制,按照分权管理的原则,进一步明晰内部管控职责,规范相关主体管理行为。明示项目审批流程,使项目申请者能够及时查询立项工作进展,实现立项过程“可申诉、可查询、可追溯”。
在验收管理上,我市将建立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制度。项目承担单位每半年向市科技局提交年度执行情况报告,市科技局不定期开展项目绩效评价,重点评价项目自主知识产权、关键共性技术、新产品开发、成果转化等目标实现情况,以及补助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。市科技局把项目执行报告和绩效评价情况,作为对项目承担单位正常拨款和继续给予支持的依据。
《办法》提出,对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,一经核实,追回全额资金,并按规定予以处罚,列入市诚信数据库,3年之内不得申报各类政府补助资金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(记者 陈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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